娄星公安万宝派出所:以调促防 筑牢平安和谐“防护墙”
2024-09-14 09:50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周琰 | 点击量:1036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周琰)为进一步筑牢“派出所主防”第一道堡垒,全面摸排化解矛盾纠纷,坚决预防和减少恶性案件发生,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万宝派出所结合农村片区矛盾纠纷的特点,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创新式推出“一室”“两队”“三级”“四员”“五步”调节法,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,全力防范辖区各类风险隐患。

调解矛盾工作中,“一室”即在万宝派出所各个警务室内设置一个矛盾调解中心室。“一室”的建立不仅可以规范调解流程,确保调解工作公正、公平、有序进行,增强矛盾双方对调解结果的信任度,也能集中处理矛盾纠纷,避免了各个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,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问题,节约时间和成本。

“两队”即警务室整合当地干部、网格员及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建的两支小分队,小分队发挥“人熟、地熟、情况熟”的优势,协助警务室开展综治入户走访和安全防范宣传。一支名为“刀锋小分队”,由数名年富力强的男性组成,日常穿插在辖区各村落、社区中,在重点路段和时段巡逻并开展防火、反诈、禁赌宣传及应急处置工作;另一支为“巾帼小分队”,由数名女性志愿者组成,主要负责入户开展防家暴及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讲,通过流动的志愿服务活动,为社区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送温暖,为广大群众零距离排忧解难。

“三级”即将矛盾纠纷分为容易、困难和特别困难三级,进行分级调解,最大程度提高调解效率,也确保能针对性解决。对于容易的矛盾纠纷,由民辅警现场调处,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“化早、化小、化无”;对于困难的矛盾纠纷,调动村委会干部等专业资源和经验丰富的调解人员;对特别困难的矛盾纠纷则联合司法、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攻克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引发谁负责”原则,畅通矛盾纠纷引导和移交渠道,进行多元化共同调解。

​“四员”即人民调解员、行政调解员、法律援助人员(一村一法律顾问)、警务工作人员,四员充分发挥联动联调的作用,借助各个部门的力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,从源头解决问题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、处置在前端。

“五步”即以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“金盾联桑梓 千警回老家”活动为切入点,在辖区内开展摸排、汇总、分类、化解、归档等一系列工作。

借助这一创新性工作模式,万宝派出所将持续联合多方力量,主动担当作为,为治安稳定、社会和谐贡献公安力量。

责编:王彩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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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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